萘普生顆粒
來源:神威藥業(yè)集團有限公司 日期:2018-12-05 20:04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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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H13021544
- 英文名稱:Naproxen Granules
- 產品類別:化學藥品
- 所在地區(qū):河北石家莊
- 劑型:顆粒劑
- 規(guī)格:10g:0.25g
- 生產地址:河北省石家莊市欒城區(qū)石欒大街168號
- 批準日期:2015-09-25
- 藥品本位碼:86902729001910
- 相關疾病
克羅恩病關節(jié)炎,克羅恩病性關節(jié)炎,絨毛結節(jié)性滑膜炎,痛經,偏頭痛,頭痛,頭痛,偏頭痛
- 適應癥
用于緩解輕至中度疼痛,如關節(jié)痛、神經痛、肌肉痛、偏頭痛、頭痛、痛經、牙痛。
- 不良反應
1.可見惡心、嘔吐、消化不良、便秘、胃不適、頭暈、頭痛、嗜睡、耳鳴、呼吸急促、呼吸困難、哮喘、皮膚瘙癢、下肢水腫。
2.可見視力模糊或視力障礙、聽力減退、腹瀉、口腔刺激或痛感、心慌、多汗。
3.偶見胃腸出血、腎損害、過敏性皮疹、精神抑郁、肌無力、血象異常、肝功能損害。 - 禁忌
1.孕婦、哺乳期婦女禁用。
2.哮喘、鼻息肉綜合征、血管神經性水腫,以及對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熱鎮(zhèn)痛藥過敏者禁用。
3.胃、十二指腸活動性潰瘍患者禁用。 - 注意事項
1.本品為對癥治療藥,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,用于止痛不得超過5天,癥狀未緩解,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2.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:60歲以上、支氣管哮喘、肝腎功能不全、凝血機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礙(如血友?。?。
3.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使用:有消化性潰瘍史、胃腸道出血、心功能不全、高血壓。
4.兒童用量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5.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(zhèn)痛藥的藥品(如某些復方抗感冒藥)。
6.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。
7.如服用過量或出現(xiàn)嚴重不良反應,應立即就醫(yī)。
8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9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10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1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
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13.如出現(xiàn)胃腸道出血或潰瘍、胸痛、氣短、無力、言語含糊等情況,應停藥并咨詢醫(yī)師。
14.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現(xiàn)皮疹或過敏癥狀,應停藥并咨詢醫(yī)師。 - 包裝
10g:0.25g/袋
- 類型
OTC甲類
- 醫(yī)保
非醫(yī)保
- 外用藥
否
- 有效期
18個月
- 國家/地區(qū)
國產
-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
孕婦﹑哺乳期婦女禁用。
- 兒童用藥
兒童用量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
- 老人用藥
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- 藥物相互作用
1.飲酒或與其他抗炎鎮(zhèn)痛藥同用可使胃腸道不良反應增多,并有潰瘍發(fā)作的危險。
2.與肝素、雙香豆素等抗凝藥同用,出血時間延長,可出現(xiàn)出血傾向,并有導致胃腸道潰瘍的可能。
3.本品可降低呋塞米的排鈉和降壓作用。
4.本品可抑制鋰的排泄,使血鋰濃度升高。
5.與丙磺舒同用時,本品血藥濃度升高,半衰期延長,增加,但不良反應也相應增加。
6.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 - 藥物毒理
本品為非甾體抗炎藥,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發(fā)揮抗炎鎮(zhèn)痛作用。
- 藥代動力學
口服后吸收迅速而完全,口服后2~4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。與食物、含鎂和鋁物質同服吸收率降低,與碳酸氫鈉同服吸收加快。血漿蛋白結合率高于99%。T1/2一般為13小時。在肝內代謝,經腎臟排泄.約有95%以原形及其結合物隨尿排出。
- 貯藏
密封
- 作用類別
本品為鎮(zhèn)痛類非處方藥藥品。
- 用法用量
口服。成人首次2包,以后一次1包,必要時每6-8小時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