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寶靈芝酒
來源:煙臺中亞醫(yī)藥保健酒有限公司 日期:2018-12-11 22:23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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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Z37021478
- 產(chǎn)品類別:中藥
- 劑型:酒劑
- 規(guī)格:每瓶裝(1)250ml (2)500ml (3)750ml (4)50ml (5)125ml (6)1000ml (7)5000ml
- 生產(chǎn)地址:煙臺市芝罘區(qū)機場路1號
- 批準日期:2015-04-10
- 藥品本位碼:86904252000293;86904252000644;86904252000620;86904252000828;86904252000811;86904252000835;86904252000842
- 藥品本位碼備注:86904252000293[每瓶裝500ml];86904252000644[每瓶裝750ml];86904252000620[每瓶裝250ml];86904252000828[每瓶裝125ml];86904252000811[每瓶裝50ml];86904252000835[每瓶裝1000ml];86904252000842[每瓶裝5000ml]
- 相關(guān)疾病
氣血兩虧,氣血兩虧
- 適應(yīng)癥
補氣養(yǎng)血,安神止喘。用于氣血兩虧,面色蒼白或萎黃,氣短咳喘有痰,四肢倦怠,食欲不振,心悸怔忡,頭暈?zāi)垦?,病后虛弱?/p>
- 不良反應(yīng)
尚不明確
- 禁忌
孕婦忌服,兒童禁用。
- 注意事項
1.忌油膩食物。
2.服用本品同時不宜服用藜蘆、五靈脂、皂莢或其制劑;不宜喝茶和吃蘿卜,以免影響藥效。
3.本品宜飯前服用。
4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年老體弱者、高血壓、糖尿病患者應(yīng)在醫(yī)師指導(dǎo)下服用。
5.服藥二周或服藥期間癥狀無改善,或癥狀加重,或出現(xiàn)新的嚴重癥狀,應(yīng)立即停藥并去醫(yī)院就診。
6.對酒精過敏者禁用。
7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(zhì)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9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 - 包裝
500ml/瓶
- 類型
OTC乙類
- 醫(yī)保
非醫(yī)保
- 外用藥
否
- 有效期
36個月
- 國家/地區(qū)
國產(chǎn)
- 藥物相互作用
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- 藥物過量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- 藥物毒理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- 藥代動力學(xué)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- 貯藏
密封,置陰涼處(不超過20℃)。
- 用法用量
用法如下:口服,一次50~100毫升。